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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0-09-16 浏览次数:

滦政通〔2020〕7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全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10:00至10:23。

二、鸣放范围

市城区范围。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3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3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望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