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公示
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实施试鸣防空警报的通告
2020-09-16 浏览次数:
滦政通〔2020〕7号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居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检验全市人民防空预警报知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试鸣防空警报。
一、试鸣时间
2020年9月18日10:00至10:23。
二、鸣放范围
市城区范围。
三、试鸣防空警报信号规定
试鸣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三种。
预先警报:上午10:00,鸣36秒、停24秒,重复3次,3分钟;
空袭警报:上午10:10,鸣6秒、停6秒,重复15次,3分钟;
解除警报:上午10:20,连续长鸣3分钟。
每种警报间隔7分钟。
试鸣防空警报期间,望广大居民要保持平稳心态,维护好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