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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岗位信息的通知

2020-07-22 浏览次数:

根据《唐山市就业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唐就服字[2020]6号)有关要求,2020年我市继续开展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共征集29家企事业单位992个就业见习岗位,现将见习岗位予以发布。

一、 见习对象

青年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见习人员未享受过就业创业相关补贴政策,对已经就业(含灵活就业)或成功创业的人员,不得组织参加就业见习;能基本保证一年见习工作期满。

二、见习报名手续

见习人员申请的见习岗位,应符合见习单位相关专业要求。并出具下列有效证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有纸质版提供复印件,无纸质版提供电子版编号)。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向各见习单位咨询(具体见习岗位、地址等见附表)

四、资格审查

见习报名结束后,见习单位要持见习生相关资料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到滦州市人才开发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见习上岗

见习上岗前,见习单位要做好岗前培训,严格按《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滦人社字【2020】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双方及时签订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上岗的同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及大额医疗保险,并到市人才开发中心审核备案。

 

                                

                             2020年7月21日
 

附件:见习单位见习岗位工作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