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通知、公告、公示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公示 >

滦州市财政局
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2020-07-03 浏览次数:

市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基金管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接受社会监督。按照《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冀财非税【2020】3号)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执行期限和资金管理方式等,要严格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费人有权拒缴。

特此公告。

 附件:滦州市执行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xls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