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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民政府征收补偿安置公告

2020-04-28 浏览次数:

响嘡街道尹峪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滦州市2020年度二批次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尹峪村地,西至杜峪村地,南至田峪村地,北至杜峪村地的土地。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拟征收你村土地3.0069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6236公顷、未利用地0.3833公顷。

三、补偿标准

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99万元/公顷。农村村民住宅补偿标准依据原滦县建设局房屋拆迁公告〔2017〕第2号、唐钢滦县司家营铁矿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二期工程开发拆迁计划及拆迁方案的规定进行补偿。

四、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方式:住房安置、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该批次用地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和集体未利用地,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滦州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响嘡街道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滦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7日

(联系人:王兆亭;联系电话:7477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