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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气象局气象信息官方传播渠道及合作渠道公告

2020-05-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行为,滦州市气象局现在此郑重提示:请各位公众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本地气象信息,以保证其权威性、科学性、有效性、及时性:

1、电视:滦州电视台“滦州新闻”后,时长约2分钟;

2、网络:官方网站“中国天气网—滦县”;

3、微信公众号:官微 “滦州气象”;

4、微博:新浪微博“滦州气象”;

5、手机短信定制

移动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联通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0

电信用户编辑“11”发送到10620121

6、语音收听:拨打96121

特此公告。

 

 

滦州市气象局

202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