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公示
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滦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网络谣言的通告
2020-01-28 浏览次数: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为切实维护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滦州市公安局联合通告如下:
一、对网络传播的图文、视频和音频信息要仔细甄别,未经证实的消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上传、扩散、转发和传播。要依法用网,文明上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发现微信群、朋友圈、贴吧、微博、短视频等平台发布的没有正规来源的聊天截图、音频、视频、文字等不实信息, 不得随意转发,要积极向网信、公安部门举报。
三、对已经发布或者转发的不实信息,要快速删除,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四、对于编造、散布网络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网信、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人、群主的相关法律责任。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务必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举报电话:
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15-7263331
滦州市公安局:0315-7122654
举报邮箱:lzwxb7263331@163.com
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滦 州 市 公 安 局
2020年1月28日
信息来源: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滦州市公安局共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