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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
密切接触者和间接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
定点医院的通知

2020-01-27 浏览次数:

各镇(街道办)、市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落实好省政府、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唐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充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间接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定点医院的紧急通知》精神,经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在原响嘡街道中心卫生院的基础上,增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间接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定点医院。增补后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间接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定点医院名单见附件。

各定点医院务必于2020年1月28日上午10点前完善各项组织、制度、流程等工作,加强相关人员培训与各种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隔离医学观察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滦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