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公示
滦州市新城分社业务用房翻建工程项目公示牌
2019-07-12 浏览次数:
为方便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顺利实施。依据《唐山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为期10天,公示期间,公众可将对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到滦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2日-2019年7月21日
联系电话:0315-7386130
公示地点:滦州市安康北路148号或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附:滦州市新城分社公示牌
新城分社公示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