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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人社局就业再就业办公室
拟拨付各项补贴公示汇总表

2019-05-28 浏览次数: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下列单位申请企业社保补贴、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创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19528日至2018530日。

申请单位名称

申请补贴项目

补贴标准

拟补贴金额(元)

补贴
人数

滦县滦京劳动就业服务有限公司

企业社保、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各市、雄安新区管委会、省财政直管县确定。

404666.65

61

河北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社保补贴

按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缴费部分及企业和个人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5852.01

2

吴洪杰、张聪

高校毕业生
创业补贴

每人5000

10000.00

2

陈鹏

初次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

16434.00

1

滦河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170127.00

28

古城街道办事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72058.00

14

滦州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34149.00

8

雷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33891.00

7

古马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15660.00

3

响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13050.00

3

榛子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5220.00

1

油榨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5220.00

1

东安各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1304.00

1

小马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站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按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

5220.00

1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进行举报或反映(有关单位及个人对申请者申报材料真实性及其他情况进行举报或反映,请提出详细意见及相关证明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实名)。投诉举报请与我局联系,投诉举报电话:7121011

附:《花名册》


滦京公益岗社保补贴公示.xls
海德企业社保补贴1-3月.xls
吴洪杰、张聪一次性创业补贴.xls
陈鹏初次创业社保补贴.xls
滦河街道办二批灵活就业.xls
古城办二批灵活就业.xls
滦州镇二批灵活就业.xls
雷庄镇二批灵活就业.xls
古马镇二批灵活就业.xls
响嘡街道办二批灵活就业.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