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公示
滦县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相关信息公开的说明
2018-07-04 浏览次数: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及市民政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我县从2018年6月份起,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城乡低保政策、审批程序、基础数据等相关信息,及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内容如下:
一、低保标准:2018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4308元,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5元。
二、低保对象认定条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三、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按照个人申请、受理、入户调查、召开民主评议听证会议、镇(街道办)审核、公示、县内金融部门和省核对系统信息查询、民政局入户抽查、审批、长期公示等程序办理。
四、基础数据: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姓名、家庭住址、保障金额。
监督举报电话: 0315-7189121 0315-7122536
附:2018年6月份城乡低保人员名单
滦县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