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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滦县公开征集行政审批中介机构入驻“中介超市”的公告

2018-05-29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建立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市场,决定面向社会征集入驻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驻范围

依法设立、具备专业资质()条件并能承担相应责任的中介机构有意在我县开展中介服务,均可入驻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在资质许可内无障碍、零门槛开展从业活动,并自觉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入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类别包括:         

(一)工程咨询资质(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环境报告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水资源论证等); 

(二)评估资质(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节能评估、初步设计文件评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产压覆评估、土地评估、环境影响评价、房产评估等); 

(三)工程设计资质;

(四)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质;

(五) 工程监理资质;

(六) 工程勘察资质;

(七) 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八) 工程招标代理资质;

(九) 工程质量检测资质;

(十)测绘资质。

二、入驻条件 

入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中介服务项目相应的资质;

(二)出具的报告应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其他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一家中介机构有多项资质的应分类申报;

(六)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入驻程序 

中介机构采取登记入驻的方式,中介机构向滦县行政审批局提出入驻申请,填写相关信息和申请材料,由行政审批局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相关的中介信息在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获得入驻登记的中介机构正式入驻中介超市。 

四、申报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实行动态入驻并按批次进行网上公布。2018531—2018610日为第一批集中申报时间。

 五、申报需提供的资料

(一)《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入驻申请登记表》(附件1)和《滦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承诺书》(附件2);

(二)报名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复印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供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原件、复印件),中介机构资质(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业务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内部管理制度及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五)获得执业相关的荣誉情况证明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

(六)设有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相关材料,如没有可不提供。

六、申报方式

申请入驻机构持申请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滦县行政审批局政策法规股(地址:滦县平青北路8号金融大厦三楼行政审批局339室),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lxfangguanfu@163.com,联系人:刘国宁,联系电话:0315-7269623

                                                2018年5月29

                                      

20180530023111348.doc
 

附件2 中介服务超市入驻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