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政务访谈
问:什么是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各险种认证的间隔是多久?
答: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是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一种行为,是保障您按时领取社保待遇,防止他人冒领的重要举措,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规范的责任和义务。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时间不超过12个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
问:面对当前人口老龄化加剧的社会现状,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在适老工作中有哪些举措?
答: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全面推进适老工作。在服务设施方面,完善适老化建设,设置便利老年人使用的设施,如休息座椅、放大镜、医药包等;在政策宣传方面,采用多样化、适老化的宣传方式,如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举办社区社保政策宣讲等,针对老年人关注的养老金待遇、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问题进行重点宣传和解答;在服务队伍建设方面,定期开展针对老年服务的培训,提升经办工作人员与老年人沟通和服务的能力,为老年人提供更贴心、耐心、细心的服务。全方位提升老年人社保服务体验,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社保服务的温暖与便利。
问:近期,部分自媒体将9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读为“社保新规”,甚至出现“全民强制缴纳社保”等说法,引发公众焦虑,针对可能存在的过度解读和焦虑情绪,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如何帮助公众理性、客观地理解社保政策?
答:近期部分自媒体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解读为“社保新规”,甚至渲染“全民强制缴纳社保”,引发公众焦虑。实际上,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社保一直都是法定义务,并非新要求,现在才“强制”。此次只是统一司法裁量标准,消除不同地区司法实践分歧。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持续深化完善,灵活就业者、外卖骑手、小微企业员工等此前未充分覆盖的群体纳入强制参保范围。这一规定旨在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者的社保权益,确保劳动者在养老、失业和工伤等方面能得到应有的保障,对长期以来困扰劳资双方的社保缴纳争议问题作出了清晰界定,特别是明确否定了“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这一看似“你情我愿”实则违法的操作模式,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险法治化进程迈出关键一步。
从劳动者角度来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在为自己的未来筑牢保障,晚年生活更有底气;失业保险在失业时能提供一笔资金兜底,帮助劳动者度过找工作的艰难时期;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后的医药费、伤残津贴等权益。对于企业来说,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人力成本,但依法参保能够有效规避法律风险,避免因社保纠纷产生支付罚款以及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等涉法涉诉情况。同时,为员工提供完善的社保福利,有助于提升企业声誉和社会形象,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问:社会保险基金是老百姓的“养老钱”,滦州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在维护基金安全方面做出了哪些努力?
答:坚持“人防、制防、技防、群防”协同发力,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以“人防”为核心,聚焦经办人员责任强化,每年组织滦州市社保经办人员签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责任承诺书》,以责任压实筑牢第一道防线。靠“制防”作保障,健全基金监管制度体系,狠抓业务经办全流程管控,织密岗位制衡、风险可控的防控网络,构建“事前预警、事中管控、事后追溯”的全链条监管闭环。用“技防”提效能,依托大数据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监管,通过核实省、部级在河北省人社一体化系统疑点数据模块下发的线索,精准识别重复领取、冒领养老金等异常行为。借“群防”扩维度,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凝聚全社会守护合力。通过“四防”紧密协同、多向发力,织密社保基金安全防护网,确保基金监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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