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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开艾来滦县督导检查防洪工作

2017-05-18 浏览次数:

517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开艾带领检查组来我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落实情况。滦县相关相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了检查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开艾一行先后到滦县油榨镇马台子水库、滦河生态防洪工程现场实地督导检查防洪工作。听取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关于汛期防洪工作的介绍。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滦县负责同志贯彻落实防洪法律法规的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毕开艾对我县防洪工作予以肯定。认为我县防洪工作投入力量大、宣传到位、执法有力、工作有序。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防御洪涝灾害的水平正在不断提高。

毕开艾就下一阶段如何加强汛期防御洪涝灾害提出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认识,防患于未然。县政府要引导广大镇村干部加强对洪涝灾害的认识,不断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水平。二要进一步加强防洪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重点镇村开展有意识的法律宣传,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三要加强执法力度,建立健全防御洪涝灾害的应急预案。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要不定期的对重点镇村及重点流域进行巡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现象要及时处理,确保汛期重点镇村的安全。

县委副书记、县长戚永和表示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