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
12月16号下午,我县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7年全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张永新出席会议。
会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宣读了唐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医保中心负责同志传达了滦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张永新就做好2017年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提出要求: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张永新指出,建立覆盖城乡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党和政府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职责。各镇(街)、县直相关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围绕目标,抓住关键,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二是深入宣传,加强引导。要通过宣传,使城乡居民明白参保范围、缴费标准、政府补助标准、参保办法和程序、保险待遇及医疗费用结算办法,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关系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从而提高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参保缴费。
四是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工作纪律。重点强化宣传纪律、组织纪律和财政补助资格审查纪律。
五是严格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此项工作将列入对各镇(街)、县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将任务和责任细化到科室、居委、村委,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六是规范基金管理,保证安全运行。要管好用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内控机制,基金账户做到“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行的跟踪监督,确保制度正常、规范运行。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