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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2019-09-18 浏览次数:

为切实推进我市“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行动向纵深开展,动态出清,有效解决“散乱污”企业违规生产、非法排污等问题,滦州市生态环境分局成立三个执法组,结合相关镇街,重点对2017年、2018年以来散乱污排查工作回头看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一、集中开展“回头看”行动。充分发挥各环保所的属地管理作用,要求各属地环保所组织力量对所管辖区内2017年、2018年和2019年以来新排查发现的所有“散乱污”企业再次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重点检查关停取缔类是否两断三清到位,提升改造类企业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稳定达标排放情况,对“回头看”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处理处置到位,切实巩固工作成果,坚决不走“回头路”。
   
二、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散乱污”企业“小型化”、“作坊化”、“隐蔽化”、难发现、难监管、易反弹的特点,逐镇街、逐村、逐工业小区、逐废弃场院、逐工业大院进行持续排查。对新摸排出来的“散乱污”企业,将严格按照《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方案》有关标准和规定,实施分类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三、强化追责问责。对在“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和持续排查整治工作中,排查不认真不细致,“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违规生产,违法排污以及未按要求纳入整治清单,瞒报漏报和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将依规依纪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监督”的原则,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全面开展“散乱污”整治“回头看”,消除“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集中整治、分类处置不到位等现象,并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