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凡具有滦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且年满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自年满80周岁当月起,均可享受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待遇。高龄补贴实行按月发放。
供养标准
80—89周岁老年人为每人每月50元;90—99周岁老年人为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每人每月为300元(执行标准随着政策的变动而调整)。
申请材料
1.《滦州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审批表》2份;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一、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二、初审。村(居)委会在接到申请后的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户口簿与身份证登记不一致的,要以身份证为准。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村(居)委会签署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报镇政府(街道办),对初审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审核审批。各镇政府(街道办)在1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签署审批意见。
四、备案和资金发放。
办理时间、地点
地点:各镇(街)民政办
时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