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疫情防控 > 公示公告 >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公共场所严格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通告

2022-05-14 20:40:42 浏览次数:

当前,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传播速度快、隐匿性强、感染风险高,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我市面临的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广大市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决定,进一步强化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即日起,凡进入我市正在开放的各类公共场所,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商务楼宇、商场超市、宾馆饭店、图书馆、博物馆、景区景点等,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各镇街按规定广泛设置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采样点,为群众提供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各检测点检测结果互通共享,广大居民可就近检测。检测点具体设置情况另行通告。

2.各公共场所要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查验48小时内核酸证明、扫码测温、通风消杀、两米线等常态化防控措施,窗口工作人员要规范佩戴N95口罩、面屏、手套“三件套”,并督促指导所有进入人员佩戴口罩,减少聚集。

3.常态化核酸检测是“早发现”的关键举措,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积极配合,日常生活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通风消杀、保持距离,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共同筑牢群防群治的坚固防线。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