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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解除区域封控调整为区域管控的通告

2022-04-01 20:59:30 浏览次数: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平稳,经报请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指挥部批准,自2022年4月2日零时起,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全市除风险区域外,有序解除临时封控管理,确保疫情“不输入、不输出、不反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跨域流动。继续严格执行唐山市总体管控方针,由“外不进、里不出、内不动”调整为“外不进、里不出、内不聚”。管住大交通,非必要不来滦、非必要不离滦。

二、分类实施管控措施。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人不出县、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三、全力做好核酸检测。封控区、管控区及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与居家健康监测尚未到期人员每天做一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人员每周两次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所有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四、有序放开域内流动。所有村(社区)原则上只留一个出入口,广大居民凭全市核酸检测证明出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逐步有序恢复生产、建设,有条件的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复工复产的企事业单位、工地必须严格管控市域外来人。市域内上下班,要严格规定路线,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

五、分类管控公共场所。生活必需品经营企业恢复线下营业,超市、粮油菜店、药店、加油站等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限流50%进行营业。餐饮服务单位严禁堂食经营,不得承接婚丧嫁娶和商务接待等聚餐活动。上述生产经营单位凭最近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下班。歌舞厅、棋牌室、网吧、酒吧、洗浴中心、影剧院、KTV、健身运动中心、各类培训机构、婴幼儿托管服务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养老机构一律暂不开放。各级各类学校复学复课和各类市场开放工作,分别根据唐山市统一部署进行,确保不出问题。要定期开展通风和预防性消毒,特别是电梯、楼道等重点部位要加大消毒频次,确保消毒到位。

六、严控聚集性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上不召开、不举办、不组织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慰问等活动。

七、科学消杀和处置医疗垃圾、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由消杀专班负责,每周进行一次环境消杀。对医疗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分类处置,不得乱堆乱放,更不能形成积压,造成风险隐患。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要及时清运,对垃圾箱、转运车辆及时消毒。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防疫”“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广大群众要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居室勤通风,个人勤洗手,出门科学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必须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有关规定。

以上管控措施将视疫情防控情况适时调整。

 

 

 

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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