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以前年度部分新增政府债券用途的公告
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河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批复及本级人大同意,现对滦州市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途进行调整。
一、一般债券调整情况。卫健局传染病救治亚定点医院改造项目2023年发行新增一般债券1400万元,因项目竣工结算后出现结余,拟调整债券资金295.541085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债券项目调整要求及项目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至交通局国道G508滦州绕城段项目征占高低压迁改工程。省财政厅已经备案调整方案。
二、专项债券调整情况。水利局高氟水村水源置换项目2022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600万元,因项目竣工结算后出现结余,调整债券资金100万元;民政局殡仪馆附属设施项目2022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4400万元,因工程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债券资金需求减少,调整债券资金1400万元;城管执法局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2023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12000万元,因工程实施过程在发生变化以及争取超长期国债资金2587万元,导致债券资金需求减少,调整债券资金5000万元。以上共需调整专项债券资金6500万元,按照省财政厅债券项目调整要求及项目轻重缓急的原则,调整至交通局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3500万元,调整至水利局2024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000万元。省财政厅已经批复专项债券调整方案。
特此公告。
附件1:滦州市一般债券用途调整汇总表.xlsx
附件2:滦州市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