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债务信息 >
关于调整部分新增政府债券用途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30 17:07: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提高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经河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批复及本级人大同意,现对滦州市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用途进行调整。

独立工矿区老化给水设施(古城至响嘡段)改造提升项目2025年发行新增专项债券3300万元,因工程实施过程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债券资金需求减少,拟调整债券资金3300万元至滦州市城区电网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工程1000万元、滦州市三双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400万元、滦州市粮食仓储物流设施提升改造工程1900万元,调整后项目已通过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审核。

特此公告。

滦州 部分专项债券项目调整情况明细表.xlsx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