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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3-25 09:18: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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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市推进清洁取暖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滦州市2019年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燃煤散烧污染整治的部署要求,针对农村居民冬季采暖,落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本着“上下联动、多措并举,统筹规划、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气代煤、电代煤等清洁取暖方式对燃煤散烧污染进行治理,有效解决全市冬季采暖期大气污染问题。  

充分考量电力、燃气配套等基础条件,按照“宜电则电、电代优先,宜气则气、以气定改”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抓好气代煤结转扫尾,严格把控各类新增气代煤工程。做好清洁取暖整体优化布局。着力推进实施电代煤。细化分解年度计划,结合电力保障和电网基础条件,确村确户和设备选型等工作方案,并提前与电网公司做好衔接。加快配套电网建设改造,做好电力电网统筹保障基础工作。积极开展可再生能源试点,选择条件好的地区,试点推广、示范带动,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取暖。

  重点调整完善双代等支持政策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目前“双代”工作组织领导机制作用,按照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协调指导。

  市气代煤电代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督导检查、考核奖惩和推广典型经验等工作。

  各镇(街)是气代煤电代煤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具体做好宣传发动、政策解释、方案细化、项目推进、资金使用、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安全生产及依法依规建立健全相关监管体系等工作。

  加大政策支持。对气代煤以及参照气代煤清洁取暖方式,仍按现行政策执行。重点调整完善电代煤以及光热、地热、生物质能利用等支持政策,以及明确对特困群体支持政策。

  加大农村气代煤、电代煤支持政策支持力度。明确其他方式支持政策。对太阳能、地热取暖等投资,参照改电标准补贴

  给予特殊贫困群体优惠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五保户等特困群众,各镇(街)政府负责兜底,确保用得上、用得起。

 相关文件:《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滦州市2019年气代煤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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