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纳入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唐医保字〔2020〕47号),对受理申请的24家医药机构,经现场考察、重点指标考核、综合评估,现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名单公示如下:
一、唐山福健中医医院
二、滦州艺佳口腔诊所
三、唐山嘉盛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
四、滦州仁义一诊所
五、滦州泽仁堂传统中医诊所
六、滦州完美口腔门诊部
七、滦州牙依口腔诊所
八、滦州晨光孔大夫牙科诊所
九、滦州市仁泽口腔诊所
十、唐山市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庄店
十一、唐山市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州龙园店
十二、唐山市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州五岭店
十三、唐山市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州西街店
十四、唐山市永安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滦州西晒店
十五、唐山人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樊各庄店
十六、唐山人久久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郭庄店
十七、滦州市益草坊药店
十八、滦州市玖源药店
十九、滦州市健德药店
二十、滦州市叶博大药房
二十一、滦州市泽恩大药房(变更法人)
二十二、滦州市新永康大药房(变更法人)
二十三、滦州市君弘大药房(变更法人)
二十四、滦州市复康药房(变更法人)
按照政策流程规定,对经评估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滦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举报。
举报电话:7267253
滦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