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唐山市医疗保障局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唐山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等级评定办法(暂行)>的通知》(唐医保字[2021]18号)要求,对滦州滦恒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执行等级进行了评定。经研究,拟将滦州滦恒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等级评定为“一级以下”。现将医疗机构名单公式如下:
按照评定流程,对评定的医疗机构通过滦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滦州市医疗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710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