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全市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滦州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监测体系,提升监管效能,全方位筑牢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完善网格化体系,提升监管能力。积极转发了《唐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同时按照行业部门监管、各镇(街道)政府属地管理的原则,不断完善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设置镇级网格员26名、村级网格员506名,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格局,并定期对镇(街道)村网格员开展业务培训,有效增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是加强抽检力度,守好安全底线。制发《2024年滦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安排部署我市农产品监测工作,确定检测数量、品种、检测项目等内容。同时紧盯农产品生产的“潜在风险”,深入我市种养殖基地、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重点区域,加密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和专项抽检频次,提高监测的时效性、准确性和覆盖面。重点检查是否使用禁限用农药、农药安全间隔期执行、蔬菜瓜果中农药残留、畜禽蛋奶中兽药残留等情况。今年以来,共完成种植业、养殖业定量抽样检测837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
三是完善“瘦肉精”监管,严把肉类安全。协同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部门联动开展全市“瘦肉精”监管工作。先后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的通知》《滦州市养殖环节日常检测机制》等文件,建立滦州市“瘦肉精”网格化监管体系,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同时,扎实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各镇(街道)开展养殖环节“瘦肉精”监管养殖场户摸排台账动态更新5次,开展全市小、散、暂养殖场户全覆盖瘦肉精检测3次,累计检测养殖环节肉牛、肉羊、猪14082头只,有效震慑了“瘦肉精”非法添加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安全意识。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赶大集、进村入户、深入企业等时机和场合,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告知书,悬挂宣传画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效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全市共粘贴宣传挂图500余张、发放宣传单8000余份,动物检疫明白纸3000份,无纺布宣传袋500余个,安全告知书500余份。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