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滦州市2026年中央轮作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6年中央轮作项目实施方案》的申报工作要求,为确保滦州市2026年中央轮作项目顺利实施,我市承担轮作任务30000亩,主要用于花生轮作,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项目实施主体,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开展30000亩花生与小麦周年轮作,对2026年种植花生,花生收获后在同一地块种植冬小麦的,每亩补贴不超150元,项目验收合格后采用直补的方式拨付到户。
二、实施主体申报条件
1.资质要求
依法注册登记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2026年种植花生,花生收获后在同一地块继续种植冬小麦的地块。
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合法,优先连片种植。
2.信用记录良好,近三年无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或土地违规使用行为。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1.申报时间
2026年8月6日—8月14日。
2.申报材料
(1)《滦州市2026年中央轮作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见附件);
(2)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土地流转合同等相关土地证明;
(4)种植花生的现状照片(带水印,每个地块至少提供两张)。
3.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属镇(街道)自愿申报,由各镇(街道)对申报主体资质、申报材料初审把关并统一汇总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种植业股(308办公室)。
四、审核与公示
1.滦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实地核查。
2.评审结果通过滦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实施主体名单。
联系人:于珊 联系方式:7123462
附件:《滦州市2026年中央轮作项目实施主体申请表》
滦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6日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