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三大重点领域公开 > 重大建设项目 > 项目公示 >
审批决定公告:滦州市景耀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8万平方米混凝土实心砖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04 10:49:46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已经对该项目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情况公开。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话:0315-7269065

地址:滦州市行政审批局(滦州市惠民西道2号)。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文件全文

公告日期

1

滦州市景耀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8万平方米混凝土实心砖项目的批复

滦审批表[2026]25号

审批意见全本

2026.8.4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