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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25 15:0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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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学校收费项目、标准的审批程序是什么?

  学校的收费项目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或者由各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任何部门或单位都无权自行制定学校的收费项目。

制定和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权限在省级人民政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价格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三个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什么是乱收费?

 考试组织单位不得乱收费,违反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擅自出台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群众举报教育乱收费有哪些渠道?哪些部门会受理群众的举报或投诉?

  首先,要对教育乱收费进行具体分析,搞清楚什么是乱收费,其属于哪种形式的乱收费。教育乱收费行为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指学校自身的乱收费。这类问题,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进行制止和纠正。另一类是指政府行为乱收费或社会上一些部门、企事业单位向学校或通过学校向学生乱收费、各种摊派或搭车收费。这类问题,应向当地政府机关、纪检监察或纠风部门反映,要由政府出面进行制止和纠正。

  对教育乱收费行为也可向当地物价等有关部门反映。对群众举报和投诉教育乱收费的问题,有关部门会及时严肃处理。

什么是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其主要原则、规定有哪些?

  2002年5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通知》(计价格〔2002〕792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通知》规定,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内容;各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政策与规定以及调整情况,并督促学校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各级各类学校都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对各项考试考务费进行公示有何意义、作用?

   能进一步规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从政行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行为;能大力提高各级干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廉洁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意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能进一步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约束机制;能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目前,全国大多数省、区、市的教育系统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已开展此项工作。从实际效果看,开展评议活动对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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