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扶贫资金政策专栏 >
滦州市财政局关于《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的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08 09:45: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现将冀财农[2025]101号《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进行公告公示。今收到中央财政衔接资金500万元。详见附件。项目名称:2026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资金来源:中央  金额:500万元  用途: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投诉监督单位:滦州市财政局。地址:人民西道89号。联系电话:0315-7108575。电子邮箱:luanxiannongcaigu@163.com。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