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行政执法公示 > 政府部门 > 交通局 > 事前公开 >
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吊销冀B27650D等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27 14:39:52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我局接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发来冀B27650D、冀B26499D、冀B5004K、冀B04400D等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的通报,其中冀B27650D(3次)、冀B26499D(4次)、冀B5004K(3次)、冀B04400D(3次),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吊销上述四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7日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