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吊销冀B27650D等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我局接到唐山市交通运输局发来冀B27650D、冀B26499D、冀B5004K、冀B04400D等车辆违规超限超载运输的通报,其中冀B27650D(3次)、冀B26499D(4次)、冀B5004K(3次)、冀B04400D(3次),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的规定,吊销上述四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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