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滦州市财政局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司法局指导下,持续加强财政法治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坚持依法行政,不遗余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今年以来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报告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按照“八五”普法要求,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负责,各部门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普法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保证工作有效运转。制定我局“八五”普法计划,并根据股室调整、人员变动等情况,每年初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制定实施计划,力求目标明确、任务具体、重点突出、措施得力、形式多样。
二、开展宣传培训,增强法制观念。征订各种法律法规书籍,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重要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处罚条例》学习,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观看《零容忍》《永远在路上》等警示教育片,实施党纪法规教育,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开展财政干部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切实把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与财政干部岗位实践紧密结合,促进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加强内控建设,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滦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试行)》,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局内部控制体系,要求各股室在明确工作职责基础上,将职责责任到人,梳理财政业务环节、流程,逐步骤分析评估,明确管理风险点,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制定流程图,便于操作执行,直观明了,以达到规范从政行为、防范廉政风险目的。
四、强化机制约束,推进规范执法。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制定执法制度。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滦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滦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滦州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促进财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二是规范执法行为。要求全体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要求实施执法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切实做到规范行为,过程留痕。通过培训,明确文书、影像资料、记录设备管理,确保全过程执法纪律的规范、高效。三是严格案件审查。将财政涉及的财政收支监督检查的案件执法决定、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的案件执法决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案件执法决定等重大执法决定列入审查范围,重点审查案件涉及事项是否属于财政部门职责范围,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真实、充分、合法,认定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否准确,行政处罚裁量建议是否合理、适当等。本年度未发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治审核事项。
五、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权责清单》等执法事项清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滦县财政局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公开。将总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以及转移支付、政策法规、减税降费、政府债务等内容进行公开。对外公开举报电话(7106803、7101677)、设立意见箱,便于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
六、落实经费保障,助力法治建设。积极落实了法治建设资金,支持政法维稳、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等支出,保障人民陪审员经费、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律顾问等经费需求;全力支持消防、防火、燃气安全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建设法治滦州、和谐滦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2025年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大普法力度。开展系列法治教育活动,积极宣传法治理念,强调依法理财的重要性,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举办讲座、研讨会、培训班等形式,提高财政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向社会公众普及财政法律法规知识。
(二)提升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规范内控操作规程,明确内部监督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突出重点,整体推进,防范管控风险。加强对财政内部各职能业务科室的监督检查,重点关注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核批复、预算资金拨付、资产管理等情况内容。
(三)加强行政执法管理。对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知识培训,从思想认识、执法过程、案卷形成、处罚备案等全方位开展培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责成监督局、会计股等财政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单位深入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形成强有力的财政执法机制,切实捍卫财政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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