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 | ||||||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滦州市司法局 | ||||||
序号 | 执法项目大类 | 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 | 依据 | 提交部门 | 应提交的审核资料 | 审核重点 |
1 | 行政许可类决定 | 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或撤销许可决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六十九条 | 公律科 | 拟作出的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代拟稿) | 审核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依据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合法 |
2 | 行政处罚类决定 | 拟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 公律科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查申请表、《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案件调查终结报告》、相关证据资料、行政处罚决定书(代拟稿) | 1、行政执法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违法事实是否查清; 3、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材料是否齐全; 4、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 5、行政执法决定是否适当; 6、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7、是否有超越本机关职权范围或滥用职权的情形; 8、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 9、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10、其他依法应当审核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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