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频次
唐山市公安机关涉企行政检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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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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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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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娱乐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
每年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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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旅馆进行检查 |
每年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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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的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人员和设施进行综合评估 |
每年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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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进行检查 |
每年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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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生产经营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
对列入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中的旅游客运、公路客运、城乡公交、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及校车服务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使用校车(含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和幼儿园每两个月检查一次,对其他列入重点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检查计划,采取随机抽查和暗访检查的形式。 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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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网络运营者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进行检查 |
每年度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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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对企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 |
每年度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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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检查 |
每年度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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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等情况进行检查 |
每年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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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建设、使用公共安全视频系统实施监督管理 |
每年度不超过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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