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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3-02 09:09: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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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气象局和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气象部门的监管职能,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气象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依法顺利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对不同类型的检查对象采取适当的随机抽查方式,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公开透明。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程序、结果等,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随机抽查主要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随机抽查对象

加油站类、企业工矿类、汽车加气类、燃气液化气类、易燃易爆类、贮气站类等市场主体。

(二)随机抽查内容

防雷管理: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齐备,符合使用要求;防雷装置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年检,年检报告是否齐全;安全管理是否健全,是否有安全管理人员等。

(三)随机抽查的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监管对象类型、性质等特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抽取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定向抽查与不定向抽查要结合应用,兼施并举,确保执法效能。

对随机抽查对象,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或自查与重点检查同时进行。对自查如实报告气象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检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的,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

三、随机抽查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局防灾减灾科负责组织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要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

双随机抽查的责任分工:防灾减灾科执法队负责防雷管理的具体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

除线索明显涉嫌气象违法行为直接立案查处的外,均须从监管对象分类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也应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每年更新一次。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次数

按照各类抽查对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抽查比例不低于名录库中市场主体5%,抽查频率不少于3次。定于6-7月和10-11月份分别抽查一次,7-9月与住建、应急、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一次。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四)加强抽查成果运用

对随机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抽查中发现的气象执法薄弱环节和气象法律法规政策缺陷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强化工作成果增值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推进市场监管随机抽查,是气象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部署的重要举措。相关科室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紧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切实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组长,主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考评,确保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实效。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本方案和市政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落实任务和时间安排,明确责任人,按照时间节点向有关部门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滦州市气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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