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炉冲渣水余热采暖项目
2017-11-30 浏览次数: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滦发改核字〔2017〕11号 |
项目名称 |
高炉冲渣水余热采暖项目 |
审批类别 |
核准 |
许可内容 |
建设1座冲渣水余热利用取热站300㎡,1座汽水换热站180㎡,1座供热首站120㎡,以及与其相连接的冲渣水管道、供暖管道、蒸汽管道、冷凝水管道、首站到榛子镇居民小区锅炉房供热管线、1座回水加压泵站120㎡。厂内热水管网DN800-DN450长225m;厂内蒸汽管网DN350-DN300长230m;厂外供热管网供热管线DN800长7000米, 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朱官营村北小庄供热面积2万平方米(交通岗西北住宅区1.6万平方米、派出所0.4万平米)、景泰花苑小区供热面积8万平米,项目主要消耗能源能源种类为电力,耗能工质为软化水。总供热量45645GJ,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0㎡,年节约标准煤2728tce。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滦县利丰铸造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223050999XT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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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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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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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 (居民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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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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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决定日期 |
2017-11-30 |
许可截止期 |
2018-12-30 |
许可机关 |
滦县发展改革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