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滦州市人民政府网站!

创新“五查”方式 深化自查成果

2017-07-05 浏览次数:

“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县专项办始终把上数量、保质量作为自查自纠工作的核心来抓,坚持自主查纠与借力查纠并重,探索创新“五查”工作方式,实现上报问题线索数量质量双提升一是制发专项文件责令查。针对自查自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如放管服不到位、招投标不规范、小金库、惠农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专门制发了8个规范性文件,提出了量化具体的要求,从顶层设计上指导各单位开展好自查自纠,既有数量的要求,又有质量的标准,把增质提量贯彻于自查自纠工作始终。二是邀请专家领导指导查。各牵头单位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邀请系统内的专家和领导现场指导,避免自查问题盲目性,提高精准性。如县发改局在自查自纠工作初期招投标不规范问题出现“零报告”,通过邀请市发改委专家上门指导,对照招投标项目清单逐一找问题、清线索,迅速清理问题83个,一举扭转被动局面。三是聘请“第三方”暗访查。聘请“第三方”监督机构,深入重点领域相关单位进行明察暗访,直接-找问题、查案例,为启动追责问责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已组织“第三方”开展明察暗访7次,仅在放管服领域就发现问题线索175个。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兜底查。县财政局因“小金库”等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和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零报告”被全市通报后,主动聘请专业会计师事务所,联合相关单位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并坚持“一竿子插到底”,分4组深入10个镇、4个街道、11个县直单位进行检查,一天清理问题12个。五是建立分级机制督导查。建立牵头单位随时督、镇街集中督、村级重点督的分级督导机制,将工作触角延伸到村一级。县专项办组成4个督导组,对分级督导机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既帮助各单位清查问题撕开口子、揭开盖子,又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督促追究。截至6月底,已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进行了5轮督导,对14个镇街、163个村进行了督导,责令6个单位落实了整改。

                                         滦县“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暨
                                      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