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打侵专栏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门锁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2-11-24 14:09: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门锁消费提示,帮助广大消费者科学选购和使用相关产品。智能门锁因其智能、便捷、安全等优点受到广大消费者青睐,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购常识

1.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产品,注意查看产品标签上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内容是否完整,产品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全,避免购买“三无”产品,购买时应向商家索取发票等有效凭证。

2.建议选择标注有执行国家标准GB 21556《锁具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的产品。

3.选购具有应急开启功能的智能门锁,以便应急情况下使用。

4.选购时关注智能门锁使用寿命。

二、使用常识

1.首次安装智能门锁后,修改默认密码,以防被不法分子通过默认密码打开门锁。

2.建议开启智能门锁组合验证的开锁方式,比如:采用“密码+指纹”、“密码+刷卡”、“人脸+指纹”等双重验证方式。

3.使用信息识别卡开锁功能的智能门锁,妥善保管好信息识别卡;使用指纹开门功能的智能门锁时,留意是否存在可疑痕迹或划痕,防止被非法读取和复制。 

4.定期检查智能门锁电量,及时充电或更换电池,检查锁芯孔和应急充电口是否堵塞。

5.若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切勿自己拆卸,需联系专业人士上门维修。

6.妥善保管应急钥匙,以备不时之需。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