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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2-11-03 16:56: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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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滦州市消费者协会

“双十一”消费提示

2022年第6期)


  双11即将来临,各大电商商品预售活动已纷纷呈现,促销活动、直播带货更是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且疫情防控也让不少消费者从实体店转至线上购物。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滦州市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提示:厘清促销规则,警惕消费陷阱。

 

一、选择正规平台,防范交易风险。“双十一”期间,消费者请尽量选择经营资质齐全、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的购物平台、网店或直播间,建议货比三家、认真辨别,不要轻信陌生网站、不明链接和电话,预防电信诈骗、个人信息泄露等危害个人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另外切勿被“爆款秒杀”“巨惠特卖”等字眼冲昏头脑,不要因所谓“凑单”而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

 

二、厘清促销规则,警惕消费陷阱。面对各大平台及商家推出花样繁多的促销活动,建议消费者仔细阅读促销规则,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预售价等计价方式,通过多平台多渠道对比价格,认真了解预售时间、参与品牌、优惠模式,选择合适购物方案,提前规划好购物时间和目标。还要提前关注商品的价格变化,避免陷入商家“先提价后打折”等套路陷阱。

 

另外,要警惕“定金一律不退”、优惠券限制使用条件等条款。对于预付定金(订金)的商品,分清“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谨慎下单,避免事后因不了解促销规则而发生消费纠纷。同时,要注意按需购买,切勿盲目囤货,造成浪费。

 

三、注意信息保护,保留维权证据。平时线上线下消费过程中要有意识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预防外泄。建议消费者不要随意登记身份信息,尽量做到“有限提供”;分级管理个人密码,密码设置务求多变;安装使用正版软件,设置软件正当权限。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注意保存购物证据,如将商家的活动信息、聊天记录、订单详情、支付信息、促销优惠等做好截图等凭证,以备出现消费纠纷时,有充足的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防不良电商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

 

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第一时间与商家或购物平台协商解决处理,无法解决的话,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或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解决。

 

同时,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双十一”购物要保持清醒、理性选择、科学消费、及时维权,同时,也呼吁广大经营者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完善售后,做到与消费者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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