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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活动有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15-11-30 浏览次数:

“爱唐山、爱滦县、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滦政活动办字〔20151

 

关于做好“爱唐山、爱滦县、做贡献”

主题实践活动有关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全县政府系统“爱唐山、爱滦县、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开好局、起好步,迅速形成声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镇(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政府系统“爱唐山、爱滦县、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大会精神,成立机构、制定实施方案,迅速动员部署,进行宣传发动,按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学习讨论,精心谋划确定目标任务,积极组织实施,扎实推进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及时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将活动机构、实施方案纸质版(加盖公章)和电子文档于122日前报送县活动办。

二、各镇(街道办)、县政府各部门、县直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滦政办发〔201530号文件《关于印发在全县政府系统开展“爱唐山、爱滦县、做贡献”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在活动期间开展活动及时与县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三、各单位明确主题实践活动信息联系人,及时向县活动办报送本单位主题实践活动有关信息。请将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于122日前报到县活动办。

县活动办电话:7120912,电子邮箱:lxzgxhdb@126.com

 

 

 

县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