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滦河街道办事处镇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试行2021年5月版)》的通知
滦河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各相关科室,辖区派出所,各社区:
现将《滦州滦河街道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试行2021年5月版)》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本部门正在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重新梳理,编制办事指南,确实按照事项目录落实到位。
二、落实公开公示。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及时将事项清单公开公示,公示形式可选择电子屏、政务公开栏、服务站内上墙三种形式,通过公示全方位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组织培训学习。请各相关部门按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工作人员要做好培训笔记,相关培训学习记录将作为考核依据。
附件:《滦州市滦河街道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试行2021年5月版)》
滦州市滦河街道办事处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