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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河街道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设置情况
发布时间:2025-05-28 16:50: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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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机构设4个,机构规格均为正股级。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等职责;负责机关综合协调、重要会务及决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公文运转、调查研究、综合文稿的起草及审核、保密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值班及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处理来信、接待来访;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单位和辖区内居委会的档案工作。负责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和预算管理,统一管理各项政府性收支;负责国有资产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承担各项财政性资金监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街道党工委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及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负责党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党务公开、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人民武装有关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善党工委议事规则,建立基层党组织向党工委定期述职、报告工作制度,落实“双报到”“三会一课”等制度;负责建立健全党建联席会议和兼职委员制度,承担党建联席会议和“大工委”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负责下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对下级党组织的成立或撤销作出决定;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按权限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按权限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人才工作;承担辖区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辖区内统计工作,做好国家规定的周期性普查工作;负责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卫生健康、传染病防治、教育、民政、社保等领域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预防精神障碍发生、促进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等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利用工作;负责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安全发展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下水相关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做好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负责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燃烧器具生产和销售企业在本行政区域内经营服务机构的监管,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督导燃气经营者排查整治燃气安全隐患,保障燃气设施安全运行,负责燃气安全协管员的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责任,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依法做好辖区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的消防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负责辖区防汛抗洪、抗旱、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做好自然灾害风险排查、隐患治理、救助准备、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救助、灾后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等工作。负责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事业工作机构设4个,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相当于正股级,经费形式均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2名。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依法承担本辖区相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落实执法相关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负责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小作坊、小餐饮、小摊点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传销行为;负责养犬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联系协调执法机关及时处理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问题。依托综治平台,整合各类网格和端口资源,建立上下贯通、全面覆盖、一体化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平台;负责信息受理、工单派发、分析研判、辅助决策和处置上报等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检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及普法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创建和军民、警民联防活动及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负责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做好防范邪教工作;负责指导、帮助居民委员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退役军人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本辖区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和落实退役士兵相关政策,培树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负责采集、甄别、录入、分析辖区退役士兵的身份信息、政策落实、主要诉求等情况;组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建立精准帮扶责任制,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政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政府授权,承担基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责;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健全完善各类制度,推动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受理全科化,办理结果便民化,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工作;负责信用体系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就业援助等就业服务工作;按权限做好残疾人保障、社会救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和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负责充分发挥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时政宣传、文体娱乐、科普教育等活动;负责挖掘、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指导群众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现代文化,做大做强品牌文化;负责文物宣传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工作协调机制;负责辖区综合文化站(室)、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和日常管理,实施免费开放。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职责:负责城市管理有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等管理责任;依法组织群众协助做好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组织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强制免疫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内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滦河街道核定行政组编制35名。街道党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含办事处主任1名)。办事处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其他领导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行政工作机构设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副股级领导职数7名。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可配备副科级干部。配备1名专职党工委组织员,按职级序列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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