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责任。成立了由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与全镇39个村签订了秸秆禁烧责任状,落实镇长、主管领导、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化管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
二是加大宣传。以红头文形式印发了《大气污染攻坚行动实施方案》,通过宣传大集、村广播、电子显示屏、入村入户宣讲形式,对禁止秸秆露天焚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广大农民转变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发生。
三是加强管理。组建镇村两级防火巡查队伍,做到每日入村实地督查秸秆禁烧情况,形成工作台账并时时通报。结合各村实际设立防火点,责任明确到人,深入田间地头实行24小时值守,确保秸秆禁烧工作“空间覆盖无空白,监督管理无缝隙”。
四是严厉打击。坚持“有烟必查,有火比罚”落实双罚机制,对在高压态势下仍无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及时启动问责,绝不姑息,真正做到“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