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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4 17:0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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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8)第2号,以下简称“省政府2号令”)要求,着力提升“双控”机制运行质量,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唐山市安委会将2022年确定为“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按照《唐山市“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和《滦州市“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活动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着力提升全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运行质量。2022年,督促指导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辨识风险因素、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合规制定管控措施、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全面深化排查治理、规范风险公示公告、严格落实考核奖惩、优化信息平台建设,有效提升“双控”机制运行质量,着力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运行与管理实际“两张皮”的问题,发挥“双控”机制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核心作用,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风险可视化、作业追踪动态化、隐患排查移动化、安全预警实时化、数据分析智能化、安全管理本质化的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拓展风险识别范围,全面精准辨识。风险辨识是风险管控的基础。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参照全国同行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国家和省发布的判定手册中明确的各类风险,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和环境的不良因素等要素,全面辨识生产经营系统中的设备设施、作业活动、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方面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再次对每一个部位、每一个环节、每一台设备、每一个岗位进行全覆盖、无遗漏的风险辨识。要扩大风险辨别的覆盖面,提高风险辨识的时效性,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使用新设备、变更工艺技术过程中,在生产经营环节或者生产经营要素发生重大变化,高危作业实施前,以及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都应当及时开展专项辨识,并根据辨识情况及时调整风险管控信息台账,提高风险辨识的精准度和时效性。

(二)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现有效监管。生产经营单位要对辨识出的各项安全风险,根据可能发生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发生概率,科学评估判定风险等级。要紧扣遏制重特大事故核心,把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摆在突出位置,高度关注风险影响和覆盖范围,对排查出来的风险信息再次划分风险等级,确保科学分级。要按照从严从高的原则判定风险级别,将可能导致产生国家公布的各行业判定标准中的重大隐患的风险,各行业重大危险源,全国同行业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国家和省发布的判定手册中明确的重大风险,都列为重大风险,分级分层严格管控,确保无死角盲区,万无一失。

(三)合规制定管控措施,实施精准管控。生产经营单位要针对风险因素辨识的结果和风险分布图的内容,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从工程技术措施、安全管理措施、个人防护措施、应急救援措施等角度研究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明确管控重点、管控部门和管控责任人。特别是针对有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危险物品装卸作业等动态作业、临时性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强化动态风险管理,加强临时性作业审批、动火作业审批和现场管理,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和专项应急处置预案。在重点作业环节和作业岗位,要实行动态监管,推行“双人作业、书面确认、专人确认”等多种安全确认,确保各类风险处于安全管控状态,确保全员全流程全方位生产安全。

(四)强化全员教育培训,提高运维能力。要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使其全面掌握“双控”机制建设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具备组织上报、审核处理、运行维护管理的能力。要抓好全体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发现问题、上传问题的能力,使其熟练掌握和使用“双控”信息化平台,增强“双控”机制建设全员参与的意识,解决“双控”机制建设上热下冷、领导重视员工漠视、全员参与热情不高和安全风险“不会辨识、没人管理、不会管控”的问题。

(五)全面深化排查治理,动态消除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风险管控失效弱化即为隐患”的理念,重新梳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清单,明确排查的风险部位、风险管控措施、风险失控表现、排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排查时间等内容。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或者交接班时,应当进行风险确认和风险管控措施预知、设备设施检查等安全确认。生产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对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物品存放等涉及安全的事项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按要求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消除隐患。重大隐患整改方案实施前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具体负责整改人员进行论证,并及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所有事故隐患都要实现发现、登记、整改、验收、销账的闭环处置,确保整治到位。

(六)规范风险公示公告,落实警示警告。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风险因素辨识结果,重新编制并发布风险分布图,按要求对不同风险等级以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进行标注,并在单位显要位置进行公示。要重新制作风险告知卡,在车间、岗位、风险部位和“双控”信息化APP平台进行公示。有较大及以上等级风险的要在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关键部位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标识,并设立包括疏散路线、危险介质、危害表现和应急措施等内容的公示牌。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以及悬空桥梁、人行隧(廊)道等设施,要按照规定的距离、密度、内容设置安全风险警示牌,进行警告提示,避免造成意外伤害。

(七)健全政策激励机制,激发参与热情。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双控”机制考核奖惩制度,严格兑现奖惩,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综合运用约谈、通报、警示、曝光“组合拳”,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激发全员参与的积极性。提倡生产经营单位及时奖励发现隐患员工,激励员工精心操作、精细管理,争当安全生产的“千里眼“顺风耳“啄木鸟“放大镜”,将安全防范的触角伸向每个短板,将巡检延伸到每个盲区,将目光盯向每个死角。通过严格的奖惩机制,激励员工从生产环节的细小处入手,鼓励广大员工遵守岗位安全职责,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激发参与安全管理的热情,从根本上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筑牢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防线。

(八)优化信息平台功能,实行智慧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是“双控”机制建设和高质量运行的责任主体,要以自身为主,外协为辅,不断优化拓展平台的使用功能,解决平台扁平化、内容单一、实用性差的问题,确保建设质量和高效运行。提倡聘请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但风险辨识、分级分类、制定管控措施、隐患排查治理要由生产经营单位自己完成。在运行过程中,生产经营单位要定期对平台运行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防止出现建而不用,用而不实和“间歇性”运行的现象,确保“双控”信息化平台运行质量持续改进、不断提升、高效运行。

(九)定期评估执行情况,确保机制运行。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省政府2号令的规定要求,对全员责任落实、风险管控清单修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运行、考核奖惩落实、信息化建设等情况进行认真评估。要查看相应的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查看辨识内容是否全面,包括辨识部位、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等是否全面涵盖,确保无遗漏盲区;查看管控措施是否可行,是否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实际;查看现场人员素质能力是否符合岗位需要;查看“双控”信息平台实用性,是否存在内容单一,实用性差的问题。根据评估结果,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控、隐患治理的能力。

(十)建立长效推进机制,压实监管责任。生产经营单位要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及从业人员的责任。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更是本单位“双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保障体系建设所需人力资源和资金投入,定期检查体系建设与运行成效等全面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分管负责人要全过程参与、组织、协调和推进体系建设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其他负责人和内设部门负责分管业务、车间的“双控”信息化平台运行和跟进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要发动全员参与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将双重预防体系的关键环节、核心内容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强化过程考核,考核结果与员工绩效挂钩。

三、阶段划分

(一)启动部署阶段(2022年3月6日前)。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本地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深入分析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提升任务及责任单位,制定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3月7-10月)。各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全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要结合实际,统筹推进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的“双控”机制建设,力争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全面提升。6月底前,完成“双控”机制高质量运行示范生产经营单位现场观摩会议。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0月-12月)。提炼“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工作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对“双控”信息化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转化为提升全本质安全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实施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提出的一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是《安全生产法》和省政府2号令明确的法定内容,也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内容。各村、各企业和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符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和目标,细化任务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要把“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安排部署、组织推动、定期调度、检查考核。要广泛宣传,迅速发动,使每家生产经营单位都认识到这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真正把提升“双控”机制运行质量当作一项长期的、重要的工作来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各各有关部门要实行领导包联制度,包联领导要亲自带队定期开展督导,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巩固“双控”机制建设成果,提升“双控”机制运行质量,确保“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全部完成。

(三)多措并举,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双控”机制建设并有效运行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将“双控”机制建设及有效运行情况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工验收、安全标准化审查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对危险源辨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重大风险没有实施最高管理层管控且未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的,一律不予通过安全标准化审查。凡未有效运行的,一律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整改完成并经现场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复工复产。

(四)严格执法,强力推动。各有关部门要把“双控”机制建设内容纳入到集中执法检查和日常执法检查之中,凡执法必查“双控”机制建设。对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建设与运行中的违法行为,特别是存在主观故意且性质恶劣情形的,要坚决依法处罚,以强有力的执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以严厉的行政处罚惩处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倒逼生产经营单位主动推进“双控”机制高效高质量运行。

(五)及时评估,定期通报。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行业领域“双控”机制运行评估标准,组织好本行业领域规上及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双控”机制运行质量评估工作。要多措并举,强力推进“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工作确保“双控”机制运行质量提升年工作取得实效。

 

滦州市油榨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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