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发生的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等事故教训,为贯彻落实《唐山市安委办关于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及《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滦政通【2021】3号)(以下简称“通告”)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按照“全面检查、严格执法、彻底整治”的总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行业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镇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及重点内容
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2年2月15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专项行动。
镇政府成立“打非”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镇干部包村制度;组织对重点村、重点户、重点人开展明察暗访;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舍、不漏重点人。对废弃厂房、出租屋、闲置房等可疑场所进行抽查等。利用宣传栏(条幅)、宣传单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宣传;村(居)委会通过广播系统宣传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在醒目位置设立不少于3块烟花爆竹“打非”宣传牌,公布举报奖励电话等。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镇政府及各镇直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召开专项动员部署会议。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2年1月11日至2022年2月9日)。各村对辖区内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除依法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并没收违法物品等行政处罚措施外,还要追根溯源,挖出非法生产的源头,斩断链条,形成烟花爆竹“打非”的高压态势。落实好村委会至少每周排查一次,镇至少每半月排查一次的制度要求,排查情况经本级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后,书面向上一级政府汇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2月10日至2020年2月15日)。认真总结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找准原因,制定对策,形成烟花爆竹“打非”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各村、各镇直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作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密切配合,形成烟花爆竹“打非”的高压态势。
加强公安、应急、生态环保、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宣传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治安执法有机结合,从重从快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销售、燃放等行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真正形成打击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非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全面动员,广泛宣传,营造烟花爆竹“打非”行动舆论氛围。
广泛宣传,各村张贴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告,利用村委会广播站、宣传栏等,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邮寄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危害性及引发事故的严重性,公开曝光烟花爆竹领域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重大安全生产、经营等非法违法案件。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做到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形成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行为的浓厚氛围。
滦州市油榨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附件1:
油榨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杜历军 油榨镇党委书记
邓佳丽 油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甄建波 油榨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汪 欣 油榨镇人大主席
吉 光 油榨镇党委副书记
张开宇 油榨镇党委副书记
伦 杰 油榨镇副镇长
王永双 油榨镇组织委员
刘海燕 油榨镇宣传委员
王晓玉 油榨镇纪委书记
朱紫义 油榨镇人大副主席
田 野 油榨镇人大副主席
张凌云 油榨镇执法大队队长
刘贺佳 油榨镇党建办主任
陈 龙 油榨镇派出所所长
王学文 油榨镇经济办主任
高大波 油榨镇环保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