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镇(街)信息公开 > 油榨镇 > 政府文件 >
发布时间:2019-08-16 15:35:00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农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巩固和深化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滦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油榨镇文明办决定在全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内容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农民素质、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为目标,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为着力点,通过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增强农民的发展意识、创业意识、守法意识、环境意识和奉献意识,为促进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助力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国星、教育星、科技星、法纪星、和睦星、婚育星、新风星、卫生星、勤俭星、公德星

二、创建标准

1、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积极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自觉维护集体利益;拥军优属,适龄青年积极报名应征参军,积极参加乡村各种会议、参与村集体建设,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爱护公共设施。

2、教育星:支持教育事业,尊师重教;保证家庭适龄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子女无辍学;积极参与政策允许各类助教、助学活动;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能够通过运用图书、报刊、网络等方式加强学习。

3、科技星:积极参加科技培训和科普活动,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懂得一门以上实用技术;积极采用农业科技适用技术,实行科学种植、规范化管理,自觉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头推广农业新技术。

4、法纪星:积极参与普法活动,自觉认真学法、守法、用法,家庭成员中无违法违纪问题;带头抵制非法组织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不沾染黄赌毒;遇事讲理,不蛮横粗野,不无理取闹,不无理上访。

5、和睦星:家庭成员之间相互尊重、互敬互爱,孝老爱亲、夫妻和睦、妯娌团结、民主治家;邻里之间团结友爱、互尊互让、互相帮助、和谐相处、不搬弄是非

6、婚育星:能执行国家生育政策、法规,按时妇查、孕检,做到优生优育严格执行婚姻法无早婚、早育、抢生和近亲结婚现象,不包办、买卖婚姻,不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不非法领养,不重男轻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7、新风星:倡导文明新风,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邻里之间不攀比;积极接受健康教育,讲究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有病就医,不信邪教,殡葬、祭祀讲究科学文明,不从事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

8、卫生星: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引用洁净水,建有卫生厕所,畜禽圈养,粪便及时处理;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讲究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疾病或突发疫情的防治与控制;积极接受健康教育,积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9、勤俭星:保持和传承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树立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好思想,辛勤劳动,不奢侈浪费。辛勤劳动和工作,不游手好闲,不好逸恶劳,从小培养孩子自己动手能力。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

10、公德星:爱祖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恪守和发扬团结友善、互帮互助、乐于奉献的传统美德。

三、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家庭为单位,由各行政村按照所在油榨镇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采用动态管理,每年审核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15%为基准。油榨镇每年将文明户以镇为单位上报市文明办备案。

基本程序包括:

1、成立组织。各村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

2、动员发动。“两委”要成立道德评议会,召开支委会、村组干部会、群众大会,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3、农户自评。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并由户主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申请。

4、村民小组评议。各村民小组成立由本组村民代表参加的初评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选本村民小组“十星级文明户”名单,并由村委会审核。

5、村级评议。由各村组织召开村组干部会进行评议,确定十星级文明户。并将结果张榜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村委会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镇、街道审批。

6、镇党委审核。油榨镇党委对辖区内各村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镇党委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统一报市文明办进行复审。

7、市文明办复审。市文明办对全市上报的十星级文明户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文明办备案,并统一制作颁发十星级文明户标牌

四、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十星级文明户”评选的目的、意义、内容、程序,充分激发广大群众参评热情, 营造浓厚氛围,所有村要确保农户参评率达90%以上。

 2、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内容之一,要把“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作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通过深入广泛的评选活动,发现、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富有奉献精神的先进典型。

3、确保工作实效。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科学推进“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增强评选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Copyright©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滦州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冀ICP备11006499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2302000251号 网站标识码:130223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