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宣传、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 组织编制镇域内村镇体系规划、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以及村庄的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
三、 严格按规划实施,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负责镇范围内各类村镇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
四、 全镇范围内的农村房屋的产籍产权管理。
五、 负责全镇范围内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六、 危房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