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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4-25 14:35:2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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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统筹“五位一体”总体布局,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治理现代化为抓手,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滦州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聚焦聚力平安建设方法手段,实施“载体创新”工程,以无刑事案件、无赴省进京访、无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矛盾纠纷排查率、突出治安隐患整治率、高风险人群管控率三个100%目标,开展平安村创建。深入开展“三无三百”村创建,切实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营造人人共建平安、人人共享平安的生动局面,实现积小为大安,推动我镇平安东安建设提升到更高水平。

三、重点任务

平安村创建。按照以下创建标准,评出我镇2021年度平安村4个,所辖村居总数比例的10%)。

1、无刑事案件。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始终保持严打整治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暴力恐怖、“两抢一盗”、涉枪涉爆、涉毒、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协调好有关部门对街道辖区内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消除治安隐患,净化社会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刑事案件总量,防范命案发生,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无赴省进京访。41个村要进一步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群众能够正确反映自身诉求,依法信访,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使群众的合理信访诉求得到解决,信访总量得到控制,防止发生赴省进京访。

3、无安全生产事故。

(1)高危行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非高危行业企业“双控体系”完成率达100%,重大风险建档率、标识率、管控责任及措施到位率达100%,纳入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管理的企业隐患自查自报率、整改销号率达100%。

(2)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达100%,对企业违法行为处罚到位率达100%,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率100%。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包联责任制,重点企业包联覆盖率达100%。

(4)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实施追责问责率达100%。

(5)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四个清单”建立率达100%。

4、重大矛盾纠纷排查率100%。41个村要开展“拉网式”、“地毯式”大排查大整治,做到全面排查,严密管控。要建立矛盾纠纷台帐,逐一明确责任人,综合运用各种调解手段,及时调处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酿发事端。

5、突出治安隐患整治率100%。41个村加大对辖区内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排查整治力度,确保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全面下降,无群体性事件、重特大恶性刑事案件有影响的重大治安案件发生,平安建设工作明显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6、高风险人群管控率100%。41个村要对本村居内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有可能铤而走险、报复社会的生活失意人群,要建立台账,确保摸清底数,管控到位。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9日至3月31日)。41个村按照实施方案,积极宣传发动,切实把“平安村创建”活动动员好、部署好、组织好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群防群治工作优势,组织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全方位、多层面的社会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排查行动,把问题全部纳入视野摸清情况,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坚持边排查、边化解整治,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所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治安问题,凝聚合力,真正做到以小安促大安

(三)总结评选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镇相关部门全面总结创建活动中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工作不足,及时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和平安创建长效工作机制,防止矛盾纠纷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突出治安问题反复反弹。并评出2021年度4个平安村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41个村要充分认识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和完善组织、责任、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严格履行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41个村通过村广播、标语横幅印发宣传资料、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创建的重要意义,使之深入人心,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创建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综合治理办公室要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走形式、过场把本次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坚决实施一票否决权制,并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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