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由主管副职为组长,城建办为成员的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危房改造的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调查摸底。组织包村干部和村干部,对申报对象进行调查核实,走访群众,查看住房现状,逐一拍照,并登记造册,杜绝弄虚作假。三是严格督导检查。对各村危房改造工作开展情况,采取定期汇报、现场查看、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督导检查,把危房改造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