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庄镇强化“四种意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强化红线意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理念。雷庄镇要求辖区各单位要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坚决做到认识清醒、绝不含糊,安全发展、绝不冒险,守住底线、绝不超越。
二是强化法治意识。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履行好法定职能。围绕推进依法治安,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觉做到知法、守法。
三是强化责任意识。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两个责任主体、四个事故等级,设立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八项罚款明文,提高对事故责任单位的罚款金额。
四是强化忧患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认清新常态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新变化,注重把握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经济新常态下,做到观念上适应、认识上到位、方法上科学、工作上有力,以安全发展的新常态,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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