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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庄镇关于部分事项调整审批权限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13 12:15: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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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滦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部分事项调整审批权限的通知》要求,现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及责任认定“护士职业注册“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生鲜乳收购站许可”5个事项审批权限被县级收回
    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雷庄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不再受理、办理相关审批事项。
 

滦州市雷庄镇人民政府

20249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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