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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10-18 11:11: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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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州市茨榆坨镇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茨榆坨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暨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法治建设

职责清单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夯实全面依法治市基层基础,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乎,更好地适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根据我镇实际,特建立镇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在镇司法所。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自觉履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

2.认真学习和忠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木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必备知识技能。

3.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事迹,宣传好人好事,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了解群众思想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群众自觉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4.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对村级重大项目建设、物资服务采购。村级大额支出、集体“三资”管理等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5.负责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进农村基层协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村民委员会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群团组织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

6.负责领导本村的社会治理,做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环保、美丽村庄建设、乡村振兴、民生保障、民族宗教等工作。

7.依法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村霸”,严防其侵蚀基层干部和基层政权。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做好农村宗教工作,加强对信教群众的引导,管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涉农村公共事务,坚决抵御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

8.因地制宜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合理开发,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确保农民受益。

9.负责抓好村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抓好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加强对外出党员的经常联系。注重从青年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创建农村“五星支部”, 持续做好乡土人才联络和回归工作,不断充实农村干部后备力量。支持配合驻村第一书记工作,充分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作用。

10.带头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康洁履职规定,定期分析研判村级班子和村干部情况,经常性开展事前、事中、事后提醒谈话,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整治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11.督促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及相关人员履行职责,严格落实“三提醒”制度。加强监管,督促落实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采纳村务监督委员会出具的廉政意见。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工作汇报,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反馈的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相关会议研究。

12.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整合利用各类资源,服务凝聚群众,教育引导群众。管好用好投放农村的公共服务资源,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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